《播音创作基础理论》 第一章 绪论 1 )教学目的:根据教学大纲,本课要使学生了解广播电视播音创作的内涵和创作基础理论的概貌
2 )教学要求:本科二年级学生在学习了“播音导论”“播音发声”等课程之后,进入本课,应该进一步领会创作基础理论的框架,初步明确“播音”、“创作”、“理论”、“基础”这几个核心概念,并理清其来龙去脉和传承关系,为后续课程的系统学习做好学理和术用两方面准备
3 )教学重点:认识基本概念的发展历程;把握创作要素的生成条件
4 )教学难点:学生的有声语言表达实践不足,理解过程容易从概念到概念
应该注意深入浅出,避免空泛枯燥
5 )课时分配:大课周 2 课时
6 )教学内容: 《播音创作基础》这门课,是《中国播音学》理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1 9 6 3 级播音班开始讲授,那时叫做“语言逻辑”,内容相当简单;1 9 7 7 级播音班时改称“播音基础”,教材仍是打印稿;到 1 9 8 5 年,正式出版,1 9 9 0 年,更名为“播音创作基础”
播音成为一个专业,进入高等学府,有了大专、本科、硕士、博士,陆续出版了一系列教材、专著,这说明广播电视需要,社会承认,说明这个专业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第一节 播音定位 广播电台、电视台经常说“现在开始播音”,那是指全天的播出过程
我们说的播音,专指在镜头前、话筒前由专职人员进行的有声语言创作活动,还指镜头前、话筒前进行有声语言创作的工种或岗位
所谓专职人员,主要是“播音员”、“节目主持人”、“体育解说员”、“配音员”等
他们有上岗证,有岗位资质,有话语权力,有播音专业技术职务(也有一些具有编辑、记者的专业技术职务)
他们的共同职责是:在广播电视传播中,以有声语言(包括副语言)为主干或主线,出声露面,驾驭节目进程
前些年,对于什么是播音员、什么是节目主持人争论较大,这些年,已经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