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开关柜技术规格书二零一七年四月目录1 总贝 y12 工程概况 23 标准和规范 34 供货范围 45技术数据 106结构、设计与性能 147试验 238工厂检验与监造 249 设计联络会 2510 现场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 2611 质量保证 2712 技术资料 2813 包装与运输 3014 附图 311 总则1.1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一期工程 400V 低压开关柜、电动机控制中心(MCC)低压开关柜、照明配电箱、插座箱、就地控制箱、就地控制按钮盒、低压封闭母线槽、与厂变连接裸母线及附属设备等。技术规格书提出了开关柜及其附属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2卖方提供的设备应是符合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交流额定电压 400V,额定频率 50Hz 的火力发电厂厂用电系统的完整的成套开关设备。1.3买方在本技术规格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卖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境保护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1.4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卖方应保证买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1.5卖方应按照本技术文件的要求,负责其供货范围内全部设备的设计、制造、设备配套、油漆、包装,指导设备安装、调试和试验,并对最终用户进行培训。卖方所提供的产品应是技术和工艺成熟先进,并经过多年连续运行实践已证明是成熟、安全、可靠的优质产品。1.6卖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中国标准和 IEC 标准。本技术规格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应按较高标准执行。1.7在签订合同之后,如果因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或者项目技术方案发生变动,买方有权提出对本技术规格书进行补充、修改等变更要求,只要技术上可行,卖方都应予以答应和接受。若因技术规格书的变更导致商务价格的变化,将由买、卖双方根据商务合同相关规定共同商定变更后的价格。1.8设备的外购件,卖方应按买方指定的厂家、品牌选择,对于买方没有指定的,卖方应选用知名厂家的产品,并提交买方确认。买方对任何产品的指定或确认,并不代表买方将对这些产品承担责任,也不能减轻卖方对所供设备应当承担的责任。卖方应对整套设备包括其所有部件、元件、材料的性能、质量负全责。1.9卖方提供的设备,应是组装成套的完整设备,设备上安装的,以及按本技术规格书要求单独提供的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