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一、报送材料种类(一)各市教育局、中职校主管部门须报送的材料1.《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一式 2 份,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公章和职称主管部门审核章)。2.申报人员数据文件。3. 申报人员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学校、姓名)。(二)申报人员须报送的材料1.《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2.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A3 大小,一式8 份)。3.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复印件)。6.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7.继续教育证书或进修证明材料。8.专业课教师行业、企业专业实践证明材料。9.专业课教师非教师系列相关专业资格、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0.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11.任现职以来项目、 课题立项协议书、结题报告和鉴定证明等材料。12.任现职以来论文、 论著代表作原件。论文题目须标注在目录中,并附在“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中查证的网页打印件。13.破格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 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二、报送材料要求1.各市教育局、中职校主管部门及有关学校须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评审材料真实齐全、准确无误、手续完备。申报人员学历学位、任职年限、 论文论著发表出版时间、课题结题时间均截止到2009 年 12 月 31 日。2.《评审表》中凡申报者本人填写的栏目,均须经学校逐页审核,并由审核人签字、盖章。3.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须经学校或市、县(市、区)教育或职称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确保材料的真实性。4.申报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刊物、论著、教材可不装订),装入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送审材料袋,材料件数与材料目录须完全相符,并按照本文规定填写“地区、单位代码”和“评审学科(专业)代码”。“编号”由省教育厅统一填写。原中专校职称评审材料袋今年继续使用,数量不足的用普通中小学职称材料袋替代,明年统一印制。三、地区、单位代码表代码地区代码地区1 南京市教育局14 省文化厅2 无锡市教育局15 省农委3 徐州市教育局16 省司法厅4 常州市教育局17 省卫生厅5 苏州市教育局18 省城建委6 南通市教育局19 省财政厅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