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中医〔 2009〕8 号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县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的通知各省辖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有关扩权县卫生局(中医管理局):现将《河南省县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二〇〇九年三月十日河南省县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一、基本功能(一)发挥中医药优势、运用现代技术,开展中医医疗、保健、康复服务。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推广普及中医药文化及知识。依法承担预防保健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临床救治任务。二、建设规模和基础设施(二)设置规模。 结合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卫生资源、中医医疗服务需求等因素,以服务人口数为主要核算依据,按照0.27 张中医床位 / 千人口数为测算参照值,县级中医医院规模分以下 3 类:一类医院:人口(含流动人口,下同)<60 万的,床位设置规模≥ 150 张;二类医院:人口≥ 60 万且< 100 万的,床位设置规模≥ 250张;三类医院:人口≥ 100 万的,床位设置规模≥ 300 张;(三)基础设施1、选址及建筑标准。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医院建设标准》要求。2、建筑规划。规划合理,满足医院业务需求。建筑密度控制在 25%~30%,建筑容积率控制在0.6 ~1.5 之间。3、占地面积。用地指标符合下表要求。(平方米/ 床位)建设规模150~249 床250~299 床300 以上床用地指标1171151134、建筑面积。结合中医医院实际需求,核定为75~80 平方米/ 床。教学医院每生增加4 平方米,实习医院每生增加2.5 平方米。大型医疗设备用房、 中药制剂室、 中医传统疗法中心用房建筑面积按项目单列。 其中大型医疗设备用房面积参照《综合医院建设标准》执行;中药制剂室≥600 平方米;中医传统疗法中心≥500 平方米。(四)配套设施。满足医院正常业务运转需求,符合各项标准。应配备以下设施:1、重点区域(手术室、检验室、药品库房、制剂用房、血库、放射影像部门、特殊医疗用房等,下同),配备温度控制、通风、空气除湿、净化等设施。2、医院实行双回路供电,院区内采用分回路供电,重点区域设置自备电源。3、诊疗用房和病房配备冷、暖设施。蒸汽和采暖设备满足需要,按照建设标准配备。3 层(含 3 层)以上医疗用房必须配备电梯,并不少于2 台。上下水配备满足需求。4、消防设施、医疗废弃物、污水处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三、科室设置(五)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