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评价,是学生素质综合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评价的导向作用,促进学生成为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对集体、对国家和社会以及对人类生存环境都富有责任感的人,为了科学地评价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保证评价质量,根据《二十二中学生素质综合评价方案》中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价内容 (一)对自己负责(自尊自爱,立志成才) 优良 1 .珍惜生命、积极参加健身活动,安全意识强,卫生习惯好
2 .爱惜名誉,拾金不昧
3 .学习努力,有理想有志向
4 .注重仪表、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举止文明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评为及格或不及格 1 .看色情、凶杀、迷信的书刊、影视片
2 .进“三厅两室”和营业性网吧等不适宜中学生活动的场所
3 .举止不文明
染发、烫发、佩戴首饰、男生留长发、女生穿高跟鞋
4 .违反规定,不经学校大门出入学校
5 .寄宿生到校外餐馆就餐
6 .吸烟、喝酒
7 .考试作弊
8 .不按要求佩戴胸卡
9 .因打架或其它违纪行为而受学校纪律处分的应评为不及格
(二)对家庭负责(孝敬父母、尊老爱幼) 优良 1 .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经常把学习、生活、思想情况告诉父母
2 .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
通学生未经家长同意从不在外住宿,寄宿生未经学校老师批准,从无私自离开宿舍在外住宿
3 .生活节俭,不攀比、不摆阔气、不乱花钱,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生产劳动和公益劳动
4 、尊重体贴父母、主动为父母分忧
对长辈有礼貌,关心照顾兄弟姐妹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为及格或不及格
1 .很少与父母沟通,经常顶撞父母,耍脾气
2 .欺骗父母,私自购买传呼机、手机等通讯工具和其它贵重物品
事先未经父母同意私自离家外宿或留宿他人
寄宿生未经学校批准留宿他人或离校外宿的
4 .离家出走
(三)对他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