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二0一一年六月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 声 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激励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激励对象中,无公司独立董事、无公司监事,无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也无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及直系近亲属。 本次全部激励对象均未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I 特别提示 1、本股权激励计划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和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达”、“本公司”或“公司”)《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的。 2、本次激励计划公司授予激励对象 213.1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按照预先确定的行权价格购买 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213.1万股公司股票,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5,000万股的 4.262%,其中首次授予 192.1万份,预留 21万份。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3、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须在每次授予前召开董事会,确定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授予价格、业绩考核条件等相关事宜,经公司监事会核实后,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本次授予情况的摘要及激励对象的相关信息。 4、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骨干人员及公司认定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中海达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每一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40.51元。行权价格系根据下述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 (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中海达股票收盘价 38元。 (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 30个交易日内的中海达股票平均收盘价40.51元。 6、股票期权行权安排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 12个月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分三期申请行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30%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II 次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