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控制办法 1.目的:确保不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及控制,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确保达成和增强顾客满意。 2.适用范围:公司产品之制造过程,包括:进料、委外加工、生产制造、出货、产品的防护等过程均适用。 3.定义: 3.1 不合格产品:与产品标准不符合的产品、零部件、原材料,包括模冶具。 3.2 可疑产品:制程中及贮存、运输状态中不能辨识出其质量状态的产品、零件或原材料。或测试设备失效时已作出检测结果的产品。 3.3 不合格品处置:由授权人员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以决定其处理方法的过程。 3.4 返工:为使不合格品符合要求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 3.5 返修:为使不合格品符合满足预期用途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 3.7 偏离许可:产品实现前,偏离原规定要求的许可。 3.8 报废:为避免不合格产品原有的预期用途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如:回收、销毁。 4.职责 4.2 处置责任 4.2.1 在进厂检验阶段发现不合格,由技质部、生产部主管 或相 关 技术 人员进行处置,技质部组 织 。具体 作法详 见 本 文 第 5.2.1 条 规定。 4.2.2 在制造过程检验阶段发现不合格,由技质部、生产部主管 或相 关 技术人员进行处置,技质部组 织 。具体 作法详 见 本 文 5.3 条 。 4.2.3 在入库检验阶段发现不合格,由技质部、生产部、业务部主管或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处置,技质部组织。具体作法详见本文第 5.3 条规定。 4.2.4 在出货检验阶段发现不合格,由技质部和生产部主管和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处置,技质部组织。详见本文 5.4 条。 4.2.5 不合格品未经责权人员处置或处置尚无结果时,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5.作业内容 5.1 不合格品处置流程见(附件一) 5.2 进厂检验阶段 5.2.1 属行政部采购订购回厂的产品用原物料,在进厂检验时若发现不合格,品管立即通知仓管员进行隔离标示,并通知技质部主管。技质主管立即组织由技质、行政部采购、生产部、研发部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处置。处置的方法为:退货、全检挑选、特采(让步接收)、扣款等。 5.2.1.1 若外购产品用原物料不合格状况严重,将导致本公司无法加工出合格产品或严重影响公司产品内在 质量,引起顾客退货或拒收时,应作退货处理。 a.技质部开立「不合格品通知/处理单」,详细写明不合格情况。参加评审的人员均应在单上签署自己的意见,当意见一致时,退货处理生效。当意见不能一致时,由技质部报管理者代 表 或总 经理裁 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