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计划生育 行政执法难问题的深层原因分析与对策建议 -----------乍洋乡计生办许瑞平 新形势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新的问题,特别是社会抚养费征收难、流动人口管理难、胎儿性别非法鉴定查处难等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难问题十分突出
认真分析原因,积极寻求应对之策,对于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构建计划生育和谐法制环境极为重要而迫切
一、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难的原因 形成执法难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和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等
(一)思想方法不科学
不少基层干部已经形成了较强的思维惯性
表现之一是不重全局重局部
所谓不重全局,是指不看重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是坚持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全局需要,是国家全面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客观需要,是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法转变的迫切需要
所谓重局部,就是只看重依法行政对部门工作的约束和给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带来的局部困难
在这种思想方法之下,怀念计划生育工作地位“至高无上”的年代,留恋过去“通不通三分钟,再不通龙卷风”的做法,发出了计划生育工作“没有法有办法、有了法没办法”的感叹 表现之二是不看主流看支流
看不到经过三十多年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口控制已经取得了显著成绩,人口再生产已进入了“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类型,计划生育已成为绝大多数群众的自觉行动
更看不到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人民群众传统生育观念必将发生根本性的转变,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资源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历史潮流
所谓只看支流,是只看到眼前社会养老保障水平低下,少数群众生育愿望强烈,行政执法具体困难众多
不善于用事物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把执法难当成是事物本质的和固有的现象,对克服困难缺乏足够的信心和勇气,在思想上存在着严重的畏难情绪
表现之三是只讲绝对不讲相对
受长期而严格的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制度的影响,对工作形成了绝对化的思想方法和理想化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