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 术 服 务 和 培 训 方 案 1、 技 术 服 务 (1)卖 方 应 提 供 系 统 安 装 调 试 时 所 需 的 工 程 资 料 , 卖 方 有 责 任 在 保 证 安 全 和质 量 的 前 提 下 提 供 技 术 服 务 , 包 括 : 技 术 咨 询 、 现 场 技 术 支 持 、 技 术 资 料 等 。 (2)在 系 统 安 装 和 调 测 期 间 , 买 方 有 权 派 出 技 术 人 员 参 加 , 卖 方 有 义 务 对 其进 行 指 导 。 (3)卖 方 应 根 据 合 同 规 定 将 安 装 和 调 试 的 资 料 单 独 发 往 安 装 现 场 , 资 料 应 一式 两 份 。 (4)买 方 购 买 卖 方 的 产 品 后 , 如 该 产 品 发 生 软 件 升 级 及 设 备 升 级 、 扩 展 等 有关 情 况 , 卖 方 应 向 买 方 提 供 必 要 的 技 术 资 料 。 (5)买 方 购 买 卖 方 的 产 品 后 , 卖 方 如 对 系 统 软 件 有 所 改 进 , 增 加 新 功 能 以 及适 应 新 标 准 建 议 所 做 修 改 的 最 新 版 本 应 免 费 提 供 。 (6)对 于 目 前 为 止 尚未形成最 终建 议 的 规 范, 卖 方 应 在 标 准 化组织发 表一 定时 期 内免 费 修 改 及 更新 软 件 版 本 和 必 要 的 系 统 设 备 硬件 。 (7)在 系 统 试 运行 期 间 , 卖 方 应 指 定 一 名技 术 人 员 专门负责 此项目 的 维护工作。 (8)在 网络和 设 备 扩 容及 软 件 升 级 时 , 设 备 厂商应 派 研发 技 术 人 员 到场 指导 。 (9)卖 方 在 保 修 期 内应 提 供 7×24 小时 本 地 技 术 服 务 。 UPS 出 现 故 障 后 , 要求 卖 方 服 务 人 员 在 1 小时 内到达 现 场 , 其 余 产 品 2 小时 内到达 现 场 。 (10) 卖 方 应 说 明 在 国 内的 工 程 技 术 维护队 伍 和 机 构 情 况 , 服 务 模 式 。 (11)卖 方 应 承 诺 在 系 统 发 生 严 重 故 障 的 情 况 下 , 赶 赴 现 场 和 排 除 故 障 的 时限 。 2、 技 术 培 训 卖 方 应 承 担 培 训 的 各 项费 用 ( 包 括 培 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