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党委,校机关各党总支、后勤党委、离退休党工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工委、海外教育学院党支部、苏中发展研究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党支部: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精神,全面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关于积极探索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有效办法的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加强学校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根据《扬州大学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工作暂行规定》(扬大委组〔2011〕25号)的要求,现将2014年度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各院级党组织要增强管党意识、履行管党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不走过场,不出偏差,取得实效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自觉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带头接受教育,主动、认真地参加学习和评议,为党员作好表率
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实施,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掌握好政策、原则和程序,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和评议结果客观公正
2、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工作的原则、内容、步骤严格按照《扬州大学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工作暂行规定》执行
党员要按照党的十八大新修订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从思想、学习、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查找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分析原因;党组织要对每个党员在各方面的表现和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通过相关组织措施,达到进一步严格党内生活,增强党员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纯洁党员队伍,保持党员先进性,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促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的总体目标
3、开展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工作,可结合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和党内民主生活会等进行,突出体现学校在贯彻落实校第二次党代会任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重视人才工作和推进群众路线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