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先队江苏省工作委员会苏少字〔2013〕4号关于开展第三届全省“百万少年争当‘四好少年’展评活动”的通知各市少工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推进少先队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全省少先队员争做富有理想、品德高尚、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新一代江苏人,省少工委决定在全省开展第三届“百万少年争当‘四好少年’展评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口号百万少年展示风采“四好少年”快乐成长二、参加对象全省少先队员在“热爱祖国、理想远大,勤奋学习、追求上进,品德优良、团结友爱,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等方面取得明显进步和成绩的少先队员均可参加展评
三、时间安排1.组织发动阶段(3月下旬):下发活动通知,在“江苏少先队”网站发布公告
2.推荐展示阶段(4月-5月上旬):学校大队部组织发动,少先队员可以通过“我的进步我来讲”——讲述成长故事、“我的同伴我来夸”——评议“四好少年”、“荣誉证书我来争”——命名“四好少年”等环节展示
3.省级展示命名阶段(5月中下旬):各市在普遍开展活动的基础上,按比例推荐优秀队员在“江苏少先队网”上展示,并参加省级评审(各市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各地上报的“四好少年”要具有广泛性、普遍性,不得集中于某一县区、某一学校(一所学校上报的人数不得超过10名)
省少工委将组织专家和少先队员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评选,“六一”期间发布展评公告
四、工作要求1.层层评选,注重普遍性
“百万少年争当‘四好少年’展评活动”作为全省共青团重点工作项目已列入年度考核,各级少工委要充分认识展评活动在促进少先队员进步成长、树立成才意识的重要意义,牢牢把握活动的广泛动员和队员的普遍参与两个关键环节,将活动覆盖到所有学校、所有中队、所有少先队员
按照学校中队、大队——县级少工委——市级少工委——省级少工委的层级进行展示、评议、推荐、命名
各市各级少先队组织命名的“四好少年”累计总数不得低于本地少先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