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溢油事故处理应急预案1 总则1
1 编制目的建立海上溢油处理应急反应机制, 可以迅速有效的进行海上溢油事故的处理工作, 控制突发事故的扩展, 最大程度地减少海上突发溢油事故对海洋环境的污染和财产的损失
履行中华人民国缔结或参加的有关国际公约;实施双边和多边海上溢油事故应急反应协定
2 编制依据1
1 国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2 我国加入或缔结的国际公约、协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1954 年国际防止石油污染海洋公约》、 《国际民航公约》、《 1990 年国际油污防备、反应和合作公约》、《中美海上溢油处理协定》、 《中朝海上溢油处理协定》等我国加入或缔结的有关国际公约、协议
3 适用围1
1 我国管辖水域和承担的海上溢油处理责任区海上船舶、海洋石油平台、输油管线等突发事故的应急反应行动
2 发生在我国管辖水域和溢油处理责任区外,涉及中国籍船舶、中国籍海洋石油平台或可能对我国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害的海上突发事故的应急反应行动
3 参与海上突发事故应急行动的单位、船舶、航空器、设施及人员
4 工作原则(1)政府领导,社会参与,依法规
政府领导:政府对海上溢油事故处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形成高效应急反应机制,及时、有效地组织社会资源,形成合力
社会参与:依照海上突发溢油事故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形成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 多部门参加, 多学科技术支持, 全社会参与的应对海上突发溢油事故机制
依法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个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规应急反应的组织、协调、指挥行为
(2)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属地为主
统一指挥:对海上突发溢油事故应急反应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