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的工作方案》解读(2017年7月5日)马明亮近日,中组部印发《关于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7〕23号),对信息采集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根据中组部要求,结合我省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实际,以及积极推进“互联网+党建”工作、建设“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最新进展,省委组织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的工作方案》,对全省开展基本信息采集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下面我按照培训班要求,对工作方案作一下详细解读。主要讲四个方面:一是信息采集工作的主要背景;二是信息采集工作的具体安排三是信息采集表具体内容注意事项;四是信息采集工作的相关要求。一、信息采集工作的主要背景开展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采集工作,一方面是按照中1组部要求,形成全省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上报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汇聚形成全国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另一方面是“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运行的基础工程,为下一步开通后顺利运行、发挥作用提供基础数据支撑。为了让大家更深入地了解相关工作背景,有针对性地做好信息采集工作,我简单介绍一下“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的基本情况。去年以来,省委组织部积极推进“互联网+党建”工作,建设“一网覆盖”“同网管理”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与时俱进。目前平台建设任务已经完成,拟于近日上线开通运行。具体功能我们请姜总给我们一边演示一边介绍一下。二、信息采集工作的具体安排(一)工作目标中组部通知要求,要在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基础上,对全省党组织和党员等基本信息进行采集,建立党员电子身份信息,形成全省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上报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开通后,也2要依托全省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开展系统应用,为建好党员队伍、建强基层组织、夯实基层基础提供支撑。这里,需要重点把握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以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为基础。去年以来,各级党组织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了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从排查情况看,绝大多数失联党员重新与党组织取得了联系,不少基层党组织还利用排查契机规范了党员名册、健全了党员档案、录入了电子信息。应该说,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为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采集打下了坚实基础、创造了良好条件。要把开展信息采集工作与做好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后续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排查成果,努力把信息采准、采全、采规范,不能与排查结果相脱节、“两张皮”。二是运用好全省党员临时信息库。省委组织部以2016年度党内统计数据库为基础,与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证查询服务中心相对接,设置了全省党员临时数据库,大家可以在信息采集的时候,在此基础上更新、完善。设置临时数据库是为了减轻大家的工作量,大家一定要用好。之所以叫临时数据库,是因为库里的信息不一定完全准确,(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是可以对起来的)需要再作认真仔细地核对、更新和完善,绝不能图省事3而对临时数据库里的信息项不加甄别、一带而过、应付了事。三是同步做好“灯塔-党建在线”开通运行的各项基础工作。“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近日就要开通,平台各应用系统也将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开使用。要统筹做好信息采集、党员实名注册、管理账号分配、开展系统应用试点等工作,以信息采集工作的高质量确保系统应用的高质量。各级在开展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者信息采集培训时,要同步开展系统功能使用方面的培训,确保“灯塔-党建在线”开通后,相关党务工作者能用、会用。(二)采集内容按照中组部通知要求,此次采集内容共26项,其中党组织和所在单位信息10项、党员基本信息16项。确定采集这些信息项,一是考虑满足系统运行的需要;二是考虑不给基层增加过重负担,尽量精简,只保留最基础、最常用的信息,其他信息随着系统应用的拓展和深入,再逐步采集录入。这里,根据《工作方案》要求,有三个方面需要着重注意。一是仍未取得联系的党员或停止党籍的失联党员,4可先采集已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