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粤教思[2007]42号各地级以上教育局、编办: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中有关中小学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建立心理辅导室,为中小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的要求,确保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持续发展,现就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设置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配备专兼职教师(一)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的基本要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是一项科学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必须由具备较强专业能力的专职教师承担
在中小学校设置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配备专职教师是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
中小学校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人数,学生规模1000人的中学、1200人的小学,原则上配备1名寄宿制学校至少配备1名以上专职心理教师
设分校区的学校,每个独立校区至少配备1名以上专职心理教师
学生人数少的学校可按学区配备专职教师
有条件的地区,每所学校至少配备1名以上专职心理教师
在目前没有专门编制的情况下,从学校总编制中调剂解决
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正常工作量计算和工作待遇不低于班主任
暂无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学校要指定专人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主要职责和任务1、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担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的教学工作,小学每周8-10课时,中学每周6-8课时,以教学班为单位采用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或团体心理辅导活动等形式进行
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团体心理辅导活动的课时在班会课、团队活动课和地方课时中安排,每两周至少安排一节,列入课程表
2、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心理咨询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每周在心理咨询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