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牧区推行新农村医疗合作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巴林左旗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XX]13 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字[XX]366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赤峰市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方针、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方针 做好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周密部署;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尊重农牧民的意愿;统筹城乡进展、促进社会公平,解决农村牧区缺医少药和看病难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动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步伐;必须把农牧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改善服务,提高质量,确保农牧民受益。 (二)目标、任务 积极讨论和探究适应我旗社会经济进展水平、农牧民经济承受能力、医疗服务供需状况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政策措施、运行机制、服务体系和监管方式。XX 年,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在全旗全面推行和建立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同时,进一步完善农村牧区医疗救助制度,减轻农牧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牧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牧区经济和社会协调进展。 二、基本原则和要求 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牧民自愿参加 ,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牧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推动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建设,要遵循“自愿、互助、公开、服务”的原则。 建立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工作,必须认清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把握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新特点。一要坚持农牧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尊重农牧民意愿,不搞任何形式的强迫命令和硬性摊派;二要在农牧民个人筹资的基础上,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旗财政按要求落实补助资金,并按时足额拨付到位,逐步建立起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体现互助共济性质;三要突出以大病统筹为主,对农牧民的大额医药费和住院医药费用进行补助,重点解决农牧民因患大病而导致的贫困问题;四要以旗为单位统筹,形成以旗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强监管,增强抗风险能力;五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