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卫生局文件南卫医〔2007〕32号关于开展全市医疗机构执业校验的通知各县、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机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执业校验办法(试行)》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执业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我局将对全市一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2007年执业校验,请各单位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期满前三个月,向我局医政科递交执业校验申请材料
联系电话:2622957附件:1
2007年到期校验的医疗机构名单2.医疗机构校验申请材料二00七年三月十二日主题词:医疗机构执业校验通知南宁市卫生局党政办公室2007年3月12日印发(网络传送)附件1:辖区内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名单二级医疗机构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南宁市中医院南宁市红会医院南宁市妇幼保健院南宁市福利医院宾阳县人民医院宾阳县中医院宾阳县妇幼保健院横县人民医院马山县人民医院上林县人民医院隆安县人民医院南宁市同济医院一级医疗机构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琅东分院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大沙田分院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沙井分院南宁市江南片妇幼保健院武鸣县人民中医院广西成林骨科医院广西大学医院广西民族大学医院广西林业医院广西体育创伤专科医院广西区计划生育研究服务中心广西戒毒劳教所医院南宁市那马精神病医院南宁市津头医院南宁协和医院南宁市城甫医院南宁市友爱医院南宁市长江医院南宁市江岭医院南宁市翠湖医院南宁市玉洞医院南宁市望州医院南宁市中山医院南宁市中南医院南宁市银海医院南宁国泰骨科医院南宁市仙葫医院南宁蛇协锦湖医院南宁市大沙田中心医院南宁东方整形美容医院南国妇科医院南宁金象医院附件2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材料(一)《医疗机构执业校验申请书》(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一式三份(三)医疗机构执业情况报告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申请单位(章)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