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是一种研究自然、社会、历史和思维的哲学方法;是辩证法的三种基本历史形式之一;是由马克思首先提出,经其他马克思主义者(比较突出的如恩格斯、列宁、托洛茨基、毛泽东等)发展而形成的一套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思想体系;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组成部分。唯物辩证法认为:“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世界存在的两个总的基本特征,从总体上揭示了世界的辩证性质;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各个范畴,从不同侧面揭示了这两个基本特征的内涵和外延;矛盾(即对立统一)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 目录 起源 两个基本特征 三个基本规律 五对基本范畴 其他辩证范畴 矛盾分析法 参考条目 起源 两个基本特征 三个基本规律 五对基本范畴 其他辩证范畴 矛盾分析法 参考条目 展开 编辑本段 起源 黑格尔认为,世界历史的进程由心灵“正、反、合”的“对反、重复、超越”原则支配,这是辩证法;费尔巴哈则提出“唯物质才是真 实 ”的世界观,这是唯物主义。马克思结 合黑格尔、费尔巴哈的学说 而创 造 出“唯物辩证法”。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唯物辩证法是关 于 自然、社会和思维的最一般 规律的科 学。 编辑本段 两个基本特征 唯物辩证法试图回答的问题是“世界的存在状态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存在的基本特征有两个:一个是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另一个是世界是永恒发展的。 普遍联系 唯物辩证法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待世界和历史,认为世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之中,反对以片面或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 1.联系的客观性: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2.联系的普遍性:联系包括横向的与周围事物的联系,也包括纵向的与历史未来的联系。一切事物、现象和过程,及其内部各要素、部分、环节,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但另一方面事物又存在着相对独立性,即任何事物都同其他事物相区别而相对独立地存在。事物的普遍联系和事物的相对独立存在是互为前提的。 3.联系的多样性:从大的方面说,联系可分为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主要联系和次要联系、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等等。 4.联系的条件性:所谓的条件是指同某一事物相联系的,对它的存在和发展发生作用的诸要素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