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思考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思考——以福建省漳州市为例作者洪碧华方赐德黄志坚解决三农问题,保障农民利益,必须保障农民对土地的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在土地权利上的主要表现形式,如何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制度,是当前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保障农民利益的重要体现
漳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率高达15
82%,是沿海地区土地流转率较高的地方,一些村镇创新了流转方式,形成可供借鉴的模式
但是随着流转的承包农户增多,流转形式多样化,流转主体的多元化,流转利益关系的复杂化,土地流转中暴露出一些有等待解决的问题,迫切需要探索建立符合漳州实际和市场经济规律要求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制度,以确保土地流转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如何依法正确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已成为当前农村工作一项重大课题
为此,我们走访调查了漳州市一些重点县(市、区)及村镇,就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分析土地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探索完善体制的具体对策
首先要界定土地产权
即虚化土地所有权,强化经营权,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其次是在产权界定清晰的基础上,加快培育土地流转市场;第三是创新土地流转机制;第四是发挥政府的的作用,加大农业设施的投入,规划和引导土地流转的科学化,重点扶持和鼓励适合当地的流转形式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客观必然性从国内外的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过程看,农村土地的流转是现代化进程中的必然趋势
从我们调研的情况看,漳州农村土地流转的客观必然主要体现在:1(一)土地流转是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必然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第二、三产业的迅速发展,为社会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急需大量劳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