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全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建议按照市委9月29日召开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商水实际,现就我县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建议:一、工作重点(一)深入开展选派机关党员干部到村任职工作。总结我县开展驻村帮扶工作的经验,选择21个(每个乡镇1个、老城办事处1个)相对贫困落后的村,开展选派机关党员干部到村任职工作,其中,省委组织部、省检察院派驻2个村,我县派驻19个村。选派村的原则: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力不强;村党组织换届未选出书记,或村党组织书记没有合适人选;村经济发展缓慢,贫困落后面貌长期得不到改变;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较差;社会治安比较混乱、封建迷信等问题比较突出。驻村任职干部原则上从政法机关和涉农部门选派年轻科级干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或第一书记,驻村时间为3年。驻村任职干部实行组织部门和选派单位双重管理,以组织部门管理为主。驻村任职期间,与原单位工作岗位脱离,由选派单位发放工资,享受选派单位的各项奖金、福利等待遇,保留编制、职务和职数。选派单位负责发给一定的生活安置费,每月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并负责解决驻村任职期间的办公经费。(二)扎实做好推行农村“六大员”制度试点工作。按照市委要求,建议我县选择41个村(每个乡镇2个村,包括21个驻村任职村,)作为推行“六大员”制度的试点村,其中20个从省、市新农1村示范村中选定,比市委分配任务增加9个村。“六大员”:农民技术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管员、计划生育管理员、资源环保村容协管员、医疗卫生员、文化协管员。“六大员”从常住村民中选聘产生,我县共需选聘246名,聘任期为3年。村“两委”干部可以聘任为“六大员”,但数字不得超过“六大员”总数的一半。“六大员”日常管理由乡镇党委和村“两委”负责,业务实行归口管理,整个试点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县农办、扶贫办负责日常工作。(三)认真做好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工作。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实施。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程序、注重实效的原则。一般每年组织一次,与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评价工作同步安排、同步进行。考核采取百分制量化考评的办法,按照优秀(95分以上),良好(85分以上),一般(60分以上),较差(60分以下)划分档次。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考核得分计入年度总考核分数,并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评选先进党组织从考评优秀的单位产生,结合党建“三级联创”活动每年评选表彰一次。(四)健全农村党员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根据市委安排,要在农村党员中建立健全三项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坚持开展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县、乡镇党委每年表彰一次,市委每两年表彰一次。基层党组织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2连续3年评议不合格的劝其退党。关怀关爱机制。对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年龄在65岁以上的农民党员,定期免费体检;对年龄70岁以上、党龄50年以上、未享受优抚补贴政策的农民党员,每人每月发放30元的生活补贴。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负担40%、县财政负担60%。救助帮扶机制。设立党内互助帮扶基金,对困难党员进行救助,对有创业愿望但缺乏资金的党员进行小额资金扶持。(五)做好驻村帮扶总结表彰工作。驻村帮扶工作从2010年3月开始,至2010年9月基本结束。全县共抽调159名机关干部,分包到53个行政村,围绕基层组织建设、平安建设、新农新建设开展工作。从10月15日开始,县委组织部组织6个验收工作组,对驻村帮扶工作进行了全面验收。建议县委对先进驻村工作队进行表彰。(六)继续推进我县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我县创先争优活动从5月份开展至今,始终保持健康有序的发展态势,取得了初步成效。下一步,将继续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进一步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和活动考评,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抓好活动载体的创新、活动氛围的营造、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