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销售维修合同篇一:消防器材销售维修合同消防器材销售维修合同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政策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二、质量标准:按消防部门要求
三、验收方法:货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人员验收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自收到货验收合格后直接把货款付给乙方
五、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
六、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1
乙方所提供的消防器材必须是经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产品 2
乙方无条件把关合同中消防器材本身的质量保证
乙方对上述消防器材确保维修期内免费上门检修维保,确保 产品设备的正常使用(保修期为一年)对甲方的报故或诉求必须及时上门服务
乙方对所承诺的技术标准或充灌标准必须明确在标签上如实填写
本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因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法另立协议
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盖章):(盖章):XX年月日 XX 年月日篇二:消防设备维修合同消防维修工程合同发包单位 : (简称甲方 ) 分包单位 :( 简称乙方 )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 一、工程概况l 、工程名称 : 火灾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维修改造工程2、工程地点 : 3、承包内容 : 火灾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工程的维修改造调试施工,直至工程开通、合格
4、承包方式 : 总承包5、工程造价 : 大写捌万 元整 ( 小写 : 元整 ); 二、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 甲方1、甲方应给乙方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 施工用水、电及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