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扩大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范围的解读1、中央财政扩大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范围的背景是什么
2010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抓紧制定对偏远地区新设农村金融机构费用补贴等办法,确保三年内消除基础金融服务空白乡镇
此前,财政部已经出台了政策,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实行定向费用补贴
为落实中央有关精神,结合前期政策执行情况,财政部拟扩大定向费用补贴的机构范围
2、扩大定向费用补贴政策范围的目的和政策预期是什么
一是缓解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金融机构开展业务成本高、利润低、风险大的矛盾,提高金融机构在这些地区提供服务的可持续性,长期支持地方经济发展,逐渐形成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经济为金融提供良好环境的良性循环
二是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消除金融机构对在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设立网点和开展业务的疑虑,鼓励更多的金融机构到这些地区新设网点,构建良性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环境,促进当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逐步完善,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3、扩大前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支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提高农村金融服务供给数量和质量,财政部于在全国范围开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工作,对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之间年度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且达到银监会监管指标要求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年末存贷比还要高于50%),按年度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补贴,补贴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
4、扩大前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执行情况和效果如何
2009年财政部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补贴资金申请进行了审核拨付
2008年末的107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有65家符合补贴条件,2009年中央财政共拨付了补贴资金4,189万元
政策的出台一方面调动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改善监管指标、加大贷款投放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