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各系、各班: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院201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一、发放范围和对象:1、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范围为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品学兼优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2、国家助学奖学金发放范围为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发放名额、标准:励志奖学金名额指标220人,每人奖励5000元;国家助学金名额指标800人,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但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可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申请、发放条件:(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学院任何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好,积极参加院内外公益活动
4、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5、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品学兼优,上一学年学生奖学金三等奖以上获得者且各科平均分达到75分,无补考科目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家庭人均月收入贫困线以下
7、2010-2011学年华软奖学金获得者原则上不再推荐参评家励志奖学金
(二)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学院任何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贫困线以下
四、申请、审批程序: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或《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要提交本人上一学年各科学业成绩(成绩单由学院教务处打印并盖章确认)及综合测评排名等资料;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