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郴州市排污权交易制度试点情况及改进对策讨论郴州市排污权交易制度试点情况及改进对策讨论 卢钰黄国平 摘 要:郴州市是湖南省的南大门,有色金属资源储备丰富,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历史悠久,但长期以来矿产资源的管理和开采利用方式粗放,非法采选现象突出,污染物治理设施和管理水平落后
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状况,郴州市于 20XX 年全面启动了排污权交易,通过经济政策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关键词:排污权交易;环境治理;外部性 为协调资源、环境和进展之间的关系,我国从 20 世纪 80 年代中后期开始了排污权交易方面的相关的探究,20XX 年开始陆续批复天津、河北、内蒙古等11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的试点工作
郴州市自 20XX 年全面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至今已近 6 年时间,本文分析了郴州市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实施情况,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改进对策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讨论现状 排污权有交易制度自已有近 60 年的进展历程,国内外学者在初始分配、定价、交易机制和实施影响等方面都做了大量的讨论
Stavins (1995) 認为, 一个完整的排污权交易制度应包括以下八项要素: (1) 总量控制目标;(2) 排污许可;(3) 分配机制;(4) 市场定义;(5) 市场运作;(6) 监督与实施; (7) 分配与政治性问题; (8) 与现行法律及制度的整合[1]
Duy Nong(20XX)通过(CGE)模型模拟越南实施排放权交易计划(ETS)对 GDP 影响,模拟结果表明假如仅对工业企业开展排放权交易,将极大地影响了该国的经济(实际 GDP 下降了 4
57%),但是当所有行业都参加排污权交易时,该国受到的负面影响要小得多(实际 GDP 下降 1
78%)[2]
鲁炜等(20XX)对国外排污权分配的三种模式即免费分配模式、拍卖以及免费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