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2011年度“五•四”总结表彰的通知各研究生分会、团支部:在学校党委、行政和校团委的正确领导下,2010-2011年度全校研究生团学组织及广大研究生团员青年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共青团各项事业的发展奉献了青春、智慧和汗水。为进一步总结经验、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充分调动基层团学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创我校研究生共青团工作新局面,根据《湖南农业大学五•四表彰评比办法》(修订稿)和校团委《关于开展2010-2011年度“五•四”总结表彰的通知》([2011]7号)文件精神,决定对我校研究生共青团系统进行全面总结评比,并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先进团支部评比办法及推荐名额本次研究生团总支可向校团委推荐2个先进团支部,具体标准和程序为。1.评比标准1)团员队伍建设好,支部团员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通报批评和其它违纪处分。2)组织生活井然有序,团费收缴及时,班团关系融洽。3)全面推进研究生各项素质拓展活动。4)支部学习风气浓厚,支部成员学习成绩优良,科研成效突出,补考率不超过10%。5)支部成员积极参加各类竞赛,成绩名列前茅。6)能坚持定期组织主题教育活动、民主生活会,相关的书面材料(计划、记录和总结)保存齐全。2.评比程序1)初评:根据支部申请,结合先进团支部评比标准,研究生团总支对各团支部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上报校团委。2)审核:在各团总支上报初评结果的基础上,校团委对申报团支部进行审核确定获奖名单。3)公示:校团委对“先进团支部”获奖名单进行张榜公布。二、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评比办法1.评比对象优秀团干评比对象为现任团干一年以上(含2010年9月入学后即担任团干的研究生)且在研究生处教育管理科登记备案的团支部、团总支和校团委干部等。优秀学生干部评比对象为现任研究生干部一年以上(含2010年9月入学后即担任研究生干部的研究生)并现任且在研究生处教育管理科登记备案的班委会干部、研究生会干部、研究生分会干部及各研究生党支部支委干部等。2.评比标准及材料要求1)思想进步、信仰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积极维护学校的稳定与发展。2)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作风优良,身心健康。13)工作勤奋,扎实推进研究生各项素质拓展活动,成效显著。4)遵纪守法,2010-2011年度内无通报批评及其它违纪处分。5)学习刻苦,有良好的学习科研习惯,成绩优良,2010-2011学年课程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2010-2011学年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且无重修科目。6)提交详细的优秀事迹材料、成绩单原件及各项评选条件所涉及的相关附件。3.评比程序“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宣传十佳”、“文艺十佳”、“体育十佳”与“创新十佳”的评比程序皆参照此程序。1)初评:本人填写相应登记表,研究生团总支结合各评比标准进行初评,出具推荐意见,报校团委。2)审核:校团委进行终评审批。3)公示:校团委对“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宣传十佳”、“文艺十佳”、“体育十佳”与“创新十佳”获奖名单进行张榜公布。三、优秀团员评选条件1.评比对象湖南农业大学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共青团员。2.评比标准及材料要求1)思想进步、信仰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维护学校的稳定与发展。2)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作风优良,身心健康。3)热心公益,积极参加研究生各项素质拓展活动。4)遵纪守法,年度内无通报批评及其它违纪处分。5)学习刻苦,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成绩优异,2010-2011学年课程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2010-2011学年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且无重修科目,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评选。6)提交详细的优秀事迹材料、成绩单原件及各项评选条件所涉及的相关附件。四、校级“十佳”评选条件(一)宣传十佳在各类正式报刊(含校刊及团刊)杂志上发表有关团学工作的文章5篇(含5篇)以上,或其它形式文章10篇(含10篇)以上,或在摄影、征文等校级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者,可以参加此项评比。(二)文艺十佳在校级(含校级)以上个人项目的文艺比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文艺演出达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