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法律规范全市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进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制定的《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食品卫生监督程序》和《咸宁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草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市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食物中毒、食品污染事故和以食品为载体的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ⅰ级) xx 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特别重大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 2、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ⅱ级)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 100 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 10 例以上死亡病例。 3、较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ⅲ级)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 100 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4、一般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ⅳ级)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 30?99 人,未出现死亡病例,或一起食物中毒人数在 30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人以下,但事故发生在学校、全市、全省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 (五)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市人民政府负责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法律规范,措施果断。市人民政府和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法律规范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