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寒假师生政治理论集中学习的通知各乡教育办、阿合雅乡中学,县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师生思想政治教育,维护教育系统政治稳定和长治久安,按照阿地教党字【2010】21号文件《关于开展2011年寒假师生政治理论集中学习的通知》精神,教育局党委决定举办寒假师生政治理论集中学习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学习对象:学校教职工、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二、学习内容(一)教职工学习内容1、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胡锦涛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央新疆座谈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央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阿地党办发[2010]6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阿地党发[2010]28号);3、2010年新修订的《新疆中小学德育示范校、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指标体系》;中、小学德育大纲;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守则;阿克苏地区教师言行十不;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关于转发<关于在全区中小学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阿地教传〔2009〕301号);5、《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自治区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关于在学校禁止宗教活动的规定》;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阿克苏地区学校稳定工作管理办法》、《阿克苏地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地委办行署办《转发地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地区教育系统反分裂、防渗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阿地党办发〔2009〕32号)、《“反分裂斗争再教育、揭批暴力恐怖罪行活动”宣传教育读本》;7、地区“创先争优”和“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有关文件;8、教师继续教育及职称评定细则等相关内容。(二)中学学生学习内容1、《“反分裂斗争再教育、揭批暴力恐怖罪行活动”宣传教育读本》、反分裂斗争再教育应知应会题;2、《“四个认同”读本》、《新疆的历史与发展》白皮书;13、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4、《关于在学校禁止宗教活动的规定》;《非法宗教活动的23种表现》;5、自治区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民族团结政策常识和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6、《关于转发<关于在全区中小学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阿地教传〔2009〕301号);7、学生行为规范、守则;阿克苏地区学生言行十不;8、“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有关内容。(三)小学生学习内容1、《“反分裂斗争再教育、揭批暴力恐怖罪行活动”宣传教育读本》、反分裂斗争再教育应知应会题;2、《关于在学校禁止宗教活动的规定》、《非法宗教活动的23种表现》;3、《关于转发<关于在全区中小学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阿地教传〔2009〕301号);4、自治区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民族团结政策常识和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5、学生行为规范、守则;阿克苏地区学生言行十不;6、“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有关内容。三、具体安排学习活动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11年1月8日至9日(两天):中小学生学习时间。2011年1月10日至12日(三天):教职工学习时间。教职工学习地点安排:各乡教育办所属村级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集中至乡中心小学开展学习,阿合雅中学、县直民语言学校以本校为单位集中学习;二中、二校、一幼、二幼、阿合雅乡荒地学校及各乡教育办、幼儿园,阿合雅乡中学及县直民民语学校的所有汉族教师统一集中到县职业中学四楼会议室开展学习,全县共分17个学习点。1、集中学习。通过学文件、看光碟、记笔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