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毕业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各学院(部):根据《苏州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修订稿)》、《苏州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申请的试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现将开展2012届本科毕业生毕业申请、学位申请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原则1、毕业和学位申请:在校学习已满3年的四年制本科生,以及在校学习已满4年的五年制本科生(含超过五年的长学制学生的本科段),根据本人德、智、体各方面的具体情况,预计本学期结束时能达到学校本科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生本人自愿进行毕业申请和学位申请
2、结业申请:在校学习已满4(5)年的四(五)年制本科生,根据本人德、智、体各方面的具体情况,预计本学期结束时能达到我校本科生结业条件但未达毕业要求者,可提出结业申请
3、在校学习已满4(5)年的四(五)年制本科生,凡未按时向所在学院(部)提交毕(结)业申请者,视同自动放弃本年度的本科毕(结)业审核资格,顺延至下一年度再作相应申请,并须于2012年6月底按照相关学籍管理规定至所在学院(部)办理延长学年手续(不含学习年限已满的学生)
二、申请时间和方法1、申请毕业和学位:由学生本人填写《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和学位申请表》(见附件1,下称《申请表》),请务必用黑色水笔填写,由实习组组长收齐后统一邮寄或送至班主任处,请于2012年3月26日前交齐,由班主任交至各年级主任处(申请表内毕业要求总学分可以从教学手册查询,已修学分和待修学分可暂不填写)
个人申请理由一栏可填写清楚自己的学分和绩点是否符合毕业和学位申请要求,以及需要延长学年或者直接拿毕业证,不申请学位证等要求
提交申请前,学生本人须仔细阅读《苏州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申请的试行规定》(见附件2),并请特别注意《申请表》内相关项目的含义:若“是否申请毕业”、“是否同时申请学位”均填写“是”者,意指:学生本人希望同时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