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权力分立与制衡的探究摘要:政治的核心词在于莫过于权力,而在民主政治中,权力的分立与制衡一直是永恒的讨论话题
关键词:分权制衡;民主政治;三权分立一、分权制衡原则的起源权力的分立与制衡,其思想起源十分多样
分权思想可以溯源于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
这位古希腊的先哲在阐释他的“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的思想时,主张把政府的权力分为讨论、执行、司法三个要素,而权力活动又应当普遍地、严格地遵守制定得完好的法律
在分权思想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制衡学说,形成于资产阶级革命时期
当时尚未掌握政权的资产阶级为了同封建主分享统治权并反对封建主的专横,便提出了分权制衡学说,主张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项权力应当分别由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去行使,形成三项权力间的相互牵制和相互约束的格局,以保持国家权力间的平衡状态以防止某个机关或某个人的独断专行
17世纪,英国著名思想家洛克《政府论》的发表,表明现代意义上的分权理论初步形成
洛克在《政府论》中,对权力分立理论有详尽的描述
他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对外权,这三种权力应该分别由不同的国家机关行使
立法权属于议会,行政权属于国王,对外权涉及到和平与战争、外交与结盟,也为国王行使
继洛克之后,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更进一步发展了分权理论,提出著名的“三权分立”理论
他在《论法的精神》中,将国家权力分为三种: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
所谓三权分立,就是通过法律规定,将三种权力分别交给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管辖,既保持各自的权限,又要相互制约保持平衡
他认为,如果国家的权力全部或部分地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的手里,那么人民的自由便不复存在
在资产阶级掌握政权后,由分权制衡学说引申而形成的“三权分立”制度,被各个资本主义国家所广泛采用,并以不同的形式得以体现
二、分权制衡的实践三权分立原则目前被许多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分权制衡是其政治政治原则中不可或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