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组发〔2012〕18号中共青州市委组织部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的实施意见为建立以工作实绩为导向的大学生村官成长成才机制,促进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专心工作,让干得好的有出路,根据上级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和《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经市委研究决定,自今年起从全市优秀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部分—1—镇、街道、市经济开发区事业编制人员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选拔数量全市2012年计划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50名镇、街道、市经济开发区事业编制人员
二、资格条件凡山东省或潍坊市统一选聘到我市,目前在职在岗,聘用期满1年以上(截止时间2012年3月31日,以聘用合同为准)的大学生村官均可报名参选
具体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2、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3、热爱基层工作,具有一定的农村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4、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参选:(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不—2—称职”等次的;(6)其他情况不宜参选的
三、程序步骤选拔工作从2012年4月份开始组织实施,具体分以下步骤进行:(一)部署发动
发布选拔公告,并召开选拔工作部署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自荐报名
动员组织符合资格条件的大学生村官,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参加选拔
(三)资格审查
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各镇、街道、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对自荐报名的大学生村官进行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协调市直有关部门进行资格联合审核
资格审查无异议的,进入实绩测评程序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