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枣府发„2011‟ 26 号 枣林乡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乡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向基层延伸 “五进”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化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推进"大调解"工作向基层延伸,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根据县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决定自2011 年 6 月起,在全乡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向基层延伸"五进"的活动,结合本乡实际,现拟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省,市深化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部署要求,不断适应经 2 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紧紧围绕“统筹,衔接、共建、创新”的总体思路,坚持中心下移,坚持贴近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形成党政主导、多方协同、力量整合、群众参与的“五进”工作格局,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防范化解长效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工作基础,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党委、政府主导,整合村人民调解、公安派出所行政调解、法庭司法调解和辖区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相关责任单位(部门)力量,在场镇、农村院落和车站等人口密集、矛盾易发的地方群众聚居的区域,建立常态运行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窗口”前置运行机制,实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
三、工作步骤 “五进”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 月 28 日) 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摸清底数,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召开动员大会,及时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先行试点阶段(5 月 11 日—5 月 10 日) 3 确定“五进”活动示范点,先行先试,以点带面,统一标准,规范设置,健全机制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阶段(6 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