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人社办字〔2011〕186号关于2011年第三次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和驻青各有关单位人事(政工、组织)处: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1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关于2011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0〕67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1年第三次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考试范围(一)中央、省驻青单位评审、考试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参加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
(二)由我市评审的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中(小)学教师、工程、卫生系列副高级人员,市直单位和各区、市报考国家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的人员
(三)其他有志于取得晋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证书的人员
2二、考试科目及方式(一)考试科目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0〕30号)要求,自2010年7月1日起,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人员,须按照《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类别(2010)》(以下简称《类别表》,见附件1)所列类别要求进行报名考试
1、评聘、考试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按《类别》要求,在第1、第2类科目(模块)中分别选取1个科目(模块)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2、评聘、考试中级专业技3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按《类别》要求,在第1、2、3、5类科目(模块)中选取3个科目(模块)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3、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包括正高级和副高级)的人员,须按《类别》要求,在第1、2、3、5类科目(模块)中选取3个科目(模块),同时根据各自岗位和从事专业工作的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