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各学院及各位毕业生同学:现将近期涉及毕业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附件1:关于2012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申请、认定的通知附件2:关于申请参加教师资格证认定的2012届毕业生体检的通知附件3:关于不参加教师资格证认定的2012届毕业生的体检的时间安排附件4:关于填写2012届毕业生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通知说明:1、请各学院老师仔细阅读通知的各项要求,不要落下任何细节的处理;2、要求毕业生本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回校完成这几项工作;有特殊原因的请各学院和学生自行解决;如因个人原因或学院原因导致不能完成工作,责任由个人或学院负责;3、有问题请各学院负责老师与学生处王老师联系办公电话:3332173手机:13943456966附件1:关于2012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申请、认定的通知一、对于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具备认定教师资格证的条件是:普通话1资格证(二级乙等或以上)、体检合格、思想品德鉴定合格;二、对于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如果具备(1)普通话合格证并且是二级乙等或以上;(2)教育学、心理学通过考试并已合格;(3)体检合格(4)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可随师范类毕业生在同一时间申请教师资格证
三、对于2012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的认定、申请,采取自愿的原则(体检必须到教育局指定的铁路医院)
四、请各学院根据上述原则如实统计符合申请、认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人数并将人数报学生处(非师范类的须提供名单,小学教育专业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也须提供名单);上报时间5月7日下午;发到邮箱:birdfly01@163
五、(注:以下所有须复印件的,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参加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的学生须准备:(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丢失的请在5月末前补办完毕,经教育局核实确认可予进行申请认定)(2)普通话资格证原件复印件一份(通过普通话考试但暂时未发证的,请各学院与教务处联系,由教务处开具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