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文言虚词意义和用法归纳(10 个) 1、之 (一)代词 作第三人称代词,可以代人、代事、代物
代人多为第三人称,译作“他(她)(他们)”、“它(它们)”
如: ①公与之乘,战于长勺
(《曹刿论战》) ②陈胜佐之,并杀两尉
(《陈涉世家》)③ 肉食者谋之
(《曹刿论战》) 有时也作第一人称,译为“我”
如:太尉苟以为可教而辱教之,又幸矣
(《上枢密韩太尉书》) (二)助词 1.结构助词,译为“的”,有的可不译
如:①予尝求古仁人之心
(《岳阳楼记》)②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
(《曹刿论战》) 2.结构助词,放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不译
如: ①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
(《扁鹊见蔡桓公》)②于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
(《爱莲说》)③臣以王吏之攻宋也,为与此同类
(《公输》) 3.音节助词
用来调整音节,无义,一般不翻译
如: ①公将鼓之(《曹刿论战》) ②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③怅恨久之(《陈涉世家》) 4.结构助词,是宾语提前的标志
如:①何陋之有
(《陋室铭》) ②宋何罪之有
(《公输》)③而城居者未知之也
(《满井游记》) 5.结构助词,是定语后置的标志
如:①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
(《岳阳楼记》) ②北顾黄河之奔流
(《上枢密韩太尉书》) (三)作动词,可译为“到”、“往”
如:吾欲之南海,何如
(《为学》) 2、者 (一)结构助词,译作“……的”“……的人”“……的事物”“……的情况”“……的原因”等,相当于名词性短语
如: ①遂率子孙荷担者三夫,叩石垦壤(《愚公移山》)②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出师表》)③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为学》)④而安陵以五十里之地存者,徒以有先生也
(《唐雎不辱使命》) (二)语气助词,用在主语之后表示停顿,谓语部分一般用“也”字结尾,起判断作用
如:①北山愚公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