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根据市委办公室转发省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有关问题调研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现将全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一、全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现状1998年10月14日党的十五届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实行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亿万农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造”紧接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通知》、1998年11月4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颁布实施后,2004年6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陕西省人民政府2006年12月10日又发布了省政府第114号令,公布了《陕西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依照上述文件和法律法规精神,按照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规范程序的总体要求,从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监督管理入手,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着力打造阳光村务,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全市现有2387个村民委员会,129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截止现在全市共进行了7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1按期规范有序开展,在激烈竞争、充分发扬民主基础上,严格按照规范操作选举规程进行操作,深受村民广泛关注和好评,村民的民主法制意识加强,参入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一)村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市所有的村民委员会,都开展了村公开工作,其中有2014个村民委员会做到了有村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每季公开一次村务,村务公开形式,内容、程序、档案、阵地规范,公开内容全面真实,村民满意。有373个村民委员会能做到了每半年公开一次。百分之九十二的村村务公开程序,内容、时间、档案规范。还有百分之六的村较为规范。(二)村民委员会各项民主政治建设制度进一步健全。全市建立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务公开制度》、《民主监督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村干部选举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制度》、《村民议事规则》、《两委联系会议制度》。这些制度对打造阳光村务,约束村干部的施政行为,推动民主政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民主监督有较大进展。开展村民自治以来,全市以村务公开为抓手,推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村民自治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1、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村民自治依法进行。全市各级都成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协调小组或领导小组,特别是乡镇、村必须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并纳入对乡、镇、村的考核内容之一。都制定了《村民2自治章程》,并印发到各家各户,把农村经济管理、社会秩序管理、村级组织建设等融为一体,形成综合配套、内容完备的民主管理制度体系,使村民自治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夯实村级基础。针对部分村级组织涣散软弱,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和能力素质不适应新形势下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实际,下大力加强村级组织建设。一是合并村,选调干部,将全市原2559个村合并为2387个村;二是抓村干部培训,组织村干部外出考察学习,通过培训学习提高村干部素质;三是广泛开展民主评议村干部,解决村干部不称职的问题;四是建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解决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为村民提供服务。3、注重民主制度建设,不断创新运行机制。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制度建立是根本,根据村级组织民主政治建设中存在的制度多,散、乱,有些制度不合适宜,不切实际,不便操作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规范,相继印发了便于操作,行之有效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一事一议》、《民主评议村干部》、《村民代表和村民大会》范本发给各村、要求各村结合实际修订,各村修订后的制度、实用做到了用制度管人、规范人的行为。4、坚持民主决策程序,充分调动村民积极性。针对部分基层组织在处理村务上决策不民主,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各级党委、政府提出怎么发展,如何管理村务,村民说了算,村里的大事小事实行一事一议,扩大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调动了村民的积极性。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