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化学品防盗、防抢、防破坏及技术防范系统故障应急处置预案为确保本单位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化学品“三防”(防盗、防抢、防破坏)工作顺利开展,以及有关技术防范系统发生故障灯时,能及时、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处置,防止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安部《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002-2012)、《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54号)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一、治安防范设施状况及安全管理措施(一)治安防范设施状况:存放场所的建筑结构、配电设施、通风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1 、库房出入口、保卫值班室出入口和监控中心出入口设置防盗安全门
存放场所(部位)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
2、库房、保卫值班室、监控中心的窗口、通风口设置了防盗栅栏
3、技术防范重点部位和区域设置了视频监控、入侵报警、出入口控制、电子巡查、一键报警等系统
4、按照危险化学品性能分类、分区存放,并做好贮存、领取、发放情况登记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 2年
(二)安全管理措施1 、要按照国务院、省和市、县(区)人们政府关于加强危险化学物品管理规定的要求,制定完善本单位安全管理办法,落实防范措施
2、对剧毒、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试剂库及使用场所等要害部位加强防范
3、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负责人和岗位责任人,完善进出库领用手续
4、值班人员必须双人双岗巡回检查监护,实行双人双锁,库管将库区的防盗门保持24小时上锁,领退出入库期间除外
5、值班人员必须对库区内的监视器、报警器等进行检查,确保正常运行,同时配置防身工具
6、来人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值班人员应全力阻止,不得放行,应劝阻、劝离,严格监控人员动向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
7、来人己强行闯入库区内,库区保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