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归档文件整理实施细则(试 行)为加快档案管理现代化步伐,适应机关办公自动化需要,提高全省机关档案工作水平,根据国家档案局发布的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DA/T 22-2000 ),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我省各级机关、团体和其它社会组织的归档文件整理工作
本细则所称归档文件是指立档单位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 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各种纸质文件材料
一、整理原则归档文件整理应当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的原则
二、质量要求1.归档文件应收集齐全完整
2.凡破损的文件应予修整,字迹模糊或易褪变的文件应予复制
3.整理归档文件所使用的纸张、书写材料、装订材料及装具等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
三、整理方法(一)装订1.归档文件按件进行装订
“件”是归档文件整理的基本单位
* 每份文件为一件,文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一件,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
各种报表、名册、图册、书刊等一册(本)为一件
来文(或去文)与复文可为一件,其中外机关的来文与本机关的复文作为一件,本机关向同级或上级机关的去文与这些机关的复文可以作为一件(指第二年六月份之前来了复文的),也可以各为一件(指第二年六月份还没有复文的)
简报一期一件,会议文件每份文件为一件,会议记录原则上一次会议记录为一件,也可一本(册)为一件
重要文件(如法律、法规等)须保留历次修改稿的,其正本为一件,历次稿(包括定稿)为一件
2.装订时,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复文在前,本文(或去文)在后;不同文字的文本,无特殊规定的,中文本在前,其它文字文本在后
3.永久、长期保管的档案必须去掉金属物,短期保管的档案可保持原装订方式
对于已装订成册不便拆钉的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