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贷款证券化的法律思考[摘要]贷款证券化引发了一系列法律问题,其有效运作和风险控制离不开法律制度的支持和保障
我国现阶段开展贷款证券化存在着若干法律障碍,必须加强相关法律制度的研究和建设
[关键词]贷款证券化法律制度问题对策贷款证券化(LoanSecuritization)是资产证券化的一种,是指银行通过一定程序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现金收入的贷款转化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行为或过程
贷款证券化自20世纪70年代末诞生于美国,90年代以后风靡全球
目前,欧洲和美国已具有相当规模的贷款证券化市场,南美、亚洲的许多新兴国家自亚洲金融危机以后也陆续进行了一些尝试
在我国,贷款证券化刚刚起步,有关部门正着手研究利用贷款证券化处置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有关的法律措施也正在陆续出台
作为一种创新金融工具,贷款证券化在哪些方面需要得到法律的确认、支持和保障
我国目前推行贷款证券化是否存在法律障碍
应当如何解决
本文试图对这些问题作一些探讨,以对我国的贷款证券化实践有所帮助
一、贷款证券化与法律保障1、贷款证券化的有效运作需要法律的规范和保障贷款证券化的运作过程,简言之就是将信贷资产组合后出售以该资产组合为担保的证券,并向投资者支付本息的过程
具体说来包括以下几个基本环节:(1)组合资产并出售资产
原始权益人(拟出售信贷资产的银行,也充当贷款证券化的发起人)将资产组成资产池(AssetPool)后售与特殊目的机构(SpecialPurposeVehicle,SPV)
(2)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SPV购买资产池并以该资产池的未来现金收益为支撑对外发行证券,即“资产支持证券(Asset-backedSecurity,ABS)”
在这一过程中,SPV一般会聘请信用评级机构对证券进行评级和信用增级(CreditEnhancement),并与证券承销商签订证券承销协议,由后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