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甲方乙方黑龙江龙煤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北京陆合飞虹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红旗路9 号北京市通州区联东U 谷南区 3 号邮编:邮编:电话:电话:传真:6 传真: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账号:本产品 FH-CD3000R 半导体激光熔覆加工中心销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由甲乙双方签订。按照下述条款和条件,甲方同意购买,乙方同意出售下列产品。一、 产品名称、数量和金额项目货物名称型号 /规格单位数量单 价 ( 万元)总 价 ( 万元)1 半导体激光器机器人熔覆加工中心FH-CD3000R套1 181 181 2 无总计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壹)万元整(小写): RMB¥( 1,810,000 )元1.2 价格条件:整套设备价格为含17%增值税价格1.3 有关该产品规格、性能、技术参数、质量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半导体激光熔覆加工中心技术与服务协议》二、付款方式2.1 本合同签订后5 个工作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总货款计伍拾肆万叁仟元整(¥ 543,000.00)作为预付款,收到预付款后乙方开始生产设备。2.2 本合同设备生产完毕后,甲方在乙方通知发货后5 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支付30%总2 货款计伍拾肆万叁仟元整(¥543,000.00)。收到该款项后5 工作日内,乙方开始发货。2.3 在本合同设备验收后5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总货款计伍拾肆万叁仟元整(¥ 543,000.00)。2.4 在本合同设备验收合格或者视同验收合格一年内,甲方向乙方支付10%总货款计壹拾捌万壹仟元整(¥181,000.00)。2.5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合同90%款后 7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该设备的全额增值税发票。2.6 甲方支付货款须汇入乙方指定账号;付款方式:承兑、转账、电汇等。2.7 合同生效:自乙方收到预付款之日起合同生效,乙方安排生产。三、交货及期限3.1整机设备交货期为合同生效后90 个自然日内。 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的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电机路双鸭山双煤机电装备有限公司,收货人:吕晓东,包装物由乙方提供,包装标准按乙方的企业标准执行并适合于本合同设备约定的运输方式3.2 运输及货物的保险费用及相关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货物到达双方指定交货地点,即视为乙方已履行交付义务,该货物毁损、 灭失的风险即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收到全部货款之前,无论甲方是否已使用该货物,乙方所交付货物的所有权仍归乙方所有。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