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业务联络制度全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和任务为了法律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的窗口业务联络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窗口之间的沟通和协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便民服务中心内的所有窗口业务联络工作。第三条 任务和原则• 积极开展窗口业务联络工作,增强窗口合作意识和沟通协作能力;•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 加强信息沟通和沟通,完善联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第二章 工作机制第四条 窗口间联络• 不同窗口之间进行业务沟通,需要先进行联络;• 联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电子邮箱、即时通讯工具、会议等;• 通过联络,沟通协调后进行业务沟通,及时、高效解决业务问题。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五条 窗口外部联络• 对于外部单位的服务协调等相关事宜,需要通过窗口之间的联络进行协调;• 通过联络,明确业务需求、服务协调的具体内容、时间及合作方式等;• 合作过程中,保证业务信息不泄露。第三章 工作流程第六条 业务联络流程• 窗口 A 需要与窗口 B 进行业务联络时,首先与窗口 B 进行联络;• 电话联络时,需要提前明确联络时间和联络对象;• 准备相关业务材料,赴窗口 B 现场沟通协调;• 商定业务事项解决方案,并签字确认。第七条 服务联动流程• 对于服务联动需求,窗口 A 向窗口 B 提出申请;• 窗口 B 确认申请后,与窗口 A 进行联络,并明确具体工作内容、责任人和时间,编制服务联动方案;• 确定方案后,由窗口 B 进行实施,窗口 A 进行过程跟踪。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四章 工作与责任第八条 工作职责与任务• 窗口主任负责本窗口行动计划和任务的制定,并负责审核、批准本窗口的联络计划;• 窗口联络员负责窗口之间的联络工作,完成窗口主任交办的联络任务;• 窗口联络员应当做好记录工作,将联络信息及时上报窗口主任。第九条 评估考核• 依据联络信息和记录的完成情况,定期对窗口联络员进行考核和评估;• 对联络情况及时进行反馈,及时纠正不足和错误,提高联络工作质量。第五章 附则第十条 窗口皆有此制度• 所有在便民服务中心内的窗口,均适用于本制度;• 若存在与本制度不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第十一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 本制度由便民服务中心制定并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以上即为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业务联络制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