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司员工考绩制度模板12024 年 4 月 19 日员工考绩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常考核、年中考核、年终考核四种
(一)试用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则规定聘任人员,均应试用三个月
试用三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
如试用单位认为有必要延长试用时间或改派她单位试用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或主任核准
延长试用,不得超过 3 个月
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员应提具试用期间心得报告
(二)平常考核
1.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随时考核,其有特别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主管人事人员,对于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以提供考核的参考
(三)年中考核
于每年 6 月底进行,但经决议无必要时能够取消
(四)年终考核
1.员工于每年 12 月底进行总考核 1 次
2.考核时,担任初考各单位主管参考平常考核记录及人事记录的假、勤记录,填具考核表送复审
第二条 考核年度为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加考核: (一)试用人员
(二)复职未满 3 个月或留职停薪者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四条 前条不得参加考核人员的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员名册内,但应另附不参加考核人员名册报备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年中、年终考核分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考勤等项目,并可各分细目,以各细目分数评定(每项分数考核表另完成)
第六条 考核成绩分优、甲、乙、丙等四等级
第七条 年中、年终考核分初考、复考及核定
第八条 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营私舞弊或造成遗误
第九条 年中、年终考核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核成绩不得列为优等
(一)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人事规则请假办法规定日数者
(二)旷工日数达 2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