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 火 作 业规范 1 定义 1
动火作业: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易燃易爆场所: 生产和储存的物品的场所符合 GB50016-2006 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2 职责 1
担当部门:主要指在公司内进行的维修、改造、施工等临时性作业的部门,如设备管理部、生产技术部等
负责动火申请,《安全作业许可书》办理,动火现场的清理及监护等;对担当的承包方在公司区域内动火时,《安全作业许可书》的初审及动火作业状况监督
承包方:负责动火作业时的申请,《安全作业许可书》办理,动火现场的清理及监护等;负责配合、落实担当部门、管理部提出的安全防范及整改、预防措施
3 分类 公司内的动火作业分为 A 级、B 级、C 级三类; A 级动火作业 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场所指本规程第二款第2 条规定的区域
B 级动火作业 公司区域内除易燃易爆场所外,有关部门或承包方进行的临时性的维修、改造、施工等动火作业
C 级动火作业 指在公司焊接线区域内进行的固定的长期性动火作业
遇节假日、双休日或特殊情况时,除C 级动火作业外,公司内进行的其它动火作业一律按A 级动火作业升级管理
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一、动火证 未 经 批 准 ,禁止 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三、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四、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措禁止动火
目的 控制动火作业行为,使之风险降至最低,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和其它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
安全操作规程 1
C 级动火作业要求、B 级和 A 级动火作业基本要求 (1)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焊割工必须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