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怀柔公租房项目 劳务管理制度及要求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怀柔公租房项目,在施各分包劳务公司,根据《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及《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劳务实名制管理标准及要求》的规定,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及要求; 1 项目商务部必须对参与投标的分包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分包单位企业资质必须达到承揽工程的要求,并提供分包单位执行总包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劳务企业现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施工队长参加局信用等级评价证书
2 劳务分包单位必须通过集采平台以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的形式选定,严禁项目将劳务作业直接发包
劳务分包招投标过程资料需在项目商务部留存备查,包括投标邀请书、投标书、开标记录和中标通知书等
3 劳务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关于计价方式、单价、停(窝)工索赔及付款方式,现场零工计价等条款必须明确
4 签字盖章:劳务分包合同双方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分包合同签订日期
5 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必须及时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完成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程序,合同签订完成后 7 日内到建委办理备案手续
严禁未签合同就进场施工
6 采用班组承包模式的施工队伍,需提供班组承包协议在项目备案
7 签字盖章:协议双方签字,并加盖分包单位公章
8 项目需编制项目劳务分包明细表,该表为电子版,依据分包队伍进场情况由项目劳务管理员随时更新
9 分包单位用工人数在 100 人以上,必须在执行总包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中,指定一名懂电脑的专职劳务管理员,并提供劳务管理员岗位证书复印件在项目备案
用工人数 100 人以下的劳务分包单位在承诺函中需指定一名兼职劳务管理员
配合总包单位进行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
10 每一位进场施工的各分包劳务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首先应到总包项目安全部门进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