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 建 二 局 第 三建 筑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讨论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局《劳务管理手册》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指导原则 规范劳务管理行为,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降低企业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所有项目分包队伍(含甲指分包)使用的劳务人员管理与监督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是对公司劳务管理办法中劳务分包过程管理的细化和补充
第五条 严格现场劳务作业工人实名制管理,加强劳动力的掌控,避免劳务纠纷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职责与权限 第六条 组织机构设置 (一)公司成立劳务管理中心,加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与协作; 分公司参照公司劳务管理中心机构和人员配置,必须成立分公司劳务管理中心,并配备劳务中心主任和相应的管理人员
(二)劳务中心人员设置 主 任:公司分管劳务领导 副主任:工程部经理 组 员:公司经济管理部、财务部、安全管理部、质量 技 术 部、法律事务部、政 工部等 部门负 责人,公司劳务管理员、分公司劳务管理中心主任,各项目部
第七 条 劳务中心管理职责与权限 劳务管理中心是公司现场使用、管理劳务分包的执 行、监督管理机构
(一)工程部 1、负 责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的制定与完 善
2、负 责指导和监督劳务实名制办法的实施
3、负 责劳务人员身 份 信 息 管理、考 勤 管理、工资 支 付 、从 业资 格情 况 的监督检 查
4、牵 头 组织相关部门、项目部对劳务分包的考 察 、过程履 约 及 信 用评 价
(三)安全部 ^` 负责监督分公司、项目部对在用分包队伍作业人员的三级教育和入场教育考试;负责在用分包队伍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殊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其他职能部门 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