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 一章 总则 第 一条 为 了 加 强 分 院 工 程 项 目 和 其 他 工 作 的 安 全 生 产 管理 , 特 制 定 本 办 法 。 第 二条 本 办 法 适 用 于 分 院 承 担 的 所 有 工 程 项 目 的 勘 察 设 计作 业 和 其 他 管 理 工 作 。 第 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 三条 分 院 成 立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小 组 , 分 院 院 长 担 任 组 长 ,负 责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 牵 头 组 织 安 全 事 故 发 生 后 的 后 续 处 理 事 宜等 , 对 分 院 所 有 安 全 生 产 负 全 面 责 任 。 第 四条 项 目 组 设 置 安 全 小 组 和 安 全 员 。 安 全 小 组 组 长 由 项目 负 责 人 承 担 , 安 全 小 组 组 长 对 项 目 安 全 生 产 负 直 接 责 任 。 安 全员 由 项 目 专 业 组 长 和 有 关 后 勤 人 员 担 任 ,负 责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的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与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的 具 体 落 实 ,编 制 安 全 生 产事 故 应 急 预 案 , 负 责 项 目 参 加 人 员 的 日 常 安 全 意 识 教 育 , 并 进 行日 常 工 作 的 自 查 、监督。 第 五条 安 全 小 组 组 长 和 安 全 员 应 做好《安 全 生 产 日 志》, 包括:项 目 名称、作 业 地点、时间、安 全 技术措施 、安 全 教 育 、安全 检查 、事 故 隐患整改等 作 业 过 程 中 的 安 全 生 产 监督检查 和 记录。 第 六条 项 目 勘 察 、钻探、测量作 业 安 全 均由 项 目 负 责 人 负 责 。 第 七条 分 院 各项 目 的 安 全 监督检查 均由 分 院 副院 长 和 分 院总工 负 责 。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 三 章 勘 察 作 业 安 全 管 理 要 求 第 八 条 勘 察 作 业 前 , 应 依 据 作 业 实 际 条 件 , 制 定 相 应 的 安全 技 术 措 施 。 第 九 条 勘 察 作 业 现 场 布 置 、临时用电、设备安 置 、防台、防汛、通讯、避雷等安 全 措 施 必须符合国家和上级颁布 的 安 全 技术 规定 的 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