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MS 勘察设计技术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 文件编号 / 版号/版次 A/0 作业指导书 勘察设计技术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 职能部门: 人力资源部 编 写: 审 核: 复 审: 批 准: 受控状态: 分发号: 编制日期:2015 年 4 月 20 日 实施日期:2015 年 5 月 1 日 /公司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修改记录 文件名称 勘察设计技术岗位职责及 任职要求 文件编号 / 修改单编号 修改条款号 现行版本号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生效日 W I11 勘察设计技术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 第 1 页 共 6 页 1 总则 1
1 为确保勘察、设计工作质量,规定设计(编写)、校对、审核等各级岗位人员的任职要求,使勘察、设计成果满足顾客要求和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勘察、设计人员应在其职责范围内,进行设计(文件编制)、校审工作,并对勘察、设计成果负责
2 勘察技术岗位任职要求 2
1 钻探(测量)编录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2
1 地质(或测量)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能正确使用项目部指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开展工作
2 具有 2 年或以上现场编录经验
2 报告编制人应具备的条件 2
1 地质(或测量)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熟悉勘察专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2 具有 3 年或以上现场编录经验
3 能正确运用勘察软件,具备编制勘察报告的工作能力
3 专业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2
1 地质(或测量)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熟悉勘察专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2 具有 5 年或以上现场编录经验,并取得地质(或测量)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 能正确运用勘察软件,从事过勘察报告的编制工作
4 审核人应具备的条件 2
1 地质(或测量)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熟悉勘察专业的有关标准、规范
2 具有 10 年或以上地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