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的检验 1 化妆品的检验规则 1.1.基本术语 (1)常规检验项目。指每批产品必检的项目,包括理化指标、感官指标、卫生指标中 细菌总数、重量指标和外观要求。 (2)非常规检验项目。指非逐批检验的项目,如卫生指标中除细菌总数以外的其它项目。 (3)适当处理。指不破坏销售包装,从整批化妆品中剔除个别不合格品的挑拣过程。 (4)样本。指每批抽样量的全体。 (5)单位产品。指单件化妆品,以瓶、支、袋、盒为计件单位。 1.2.检验分类 (1)交收检验 产品出厂前由生产厂的检验部门按产品标准逐批进行检验,符合标准方可出厂,每批出厂产品都应附有合格证。 收货方可以交货批为批量,按标准规定进行检验。 交收检验项目为常规检验项目。 (2)型式检验 一般情况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1)当原料、工艺、配方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2)产品长期停产后(6 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3)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4)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 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型式检验的项目包括常规检验项目和非常规检验项目。 1.3.抽样 工艺条 件、品种 、生产日 期相 同 的产品为一批。收货方也可按一次交货产品为一批。 (1)交收检验抽样 包装外观检验项目的抽样按 GB/T 2828.1-2003 的二 次抽样方案 抽样。其中不合格(缺 陷 )分类分类检查 水 平 (IL)、合格质量水 平 (AQL)见 表 1-1 规定。 表 1-1 检验水 平 不合格(缺 陷 )分类 检查 水 平 (IL) 合格质量水 平 (AQL) B 类 (重)不合格 II 2.5 C 类 (轻 )不合格 II 10.0 属 破坏性试 验的项目按 GB/T 2828.1-2003 二 次抽样方案 抽样,其中 IL= S- 3,AQL= 4.0。 包装外观检验项目的内 容 见 表 1-2 规定。 表1-2 外观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B 类不合格 C 类不合格 瓶 冷爆、破碎、泄漏、滑牙松脱、(毛口)毛刺 除B 类不合格外的外观缺陷 盖 破碎、裂纹、爆裂、漏放内盖 袋 封口开口、漏液、穿孔 盒 毛口、开启松紧不宜、镜面和内容物与盒粘结脱落、严重瘪听 软管 封口开口、漏液、滑牙、破碎 喷雾罐 喷头不畅、凸听 锭管 松紧不当、旋出推出不灵活 化妆笔 笔杆开胶①、漆膜开裂①、笔套配合不当 标志不清晰、表面不光洁 外盒 错装、漏装 除B 类不合格外的外观缺陷 商标、说明书、 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