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关于设立内蒙古自治区首批教育创新科研实验培育基地的通知内教办函〔2012〕127号各盟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自今年6月部署建立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创新科研实验基地工作以来,在各单位申报、推荐的基础上,我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和实地考察,决定批准内蒙古工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等8个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首批教育创新科研实验培育基地(名单见附件)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教育创新科研实验培育基地要发挥教育科研的先导作用,瞄准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课题开展联合攻关,努力探索和科学回应我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以推动我区教育科研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2、我区教育创新科研实验基地采用先培育后认定两个阶段实施,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所组织全区专家教授,与基地联合开展课题攻关,协同培育
自治区教育厅每年对培育基地下达研究任务,并对每个基地每年资助5万元课题经费
两年培育期结束后,自治区教育厅组织进行验收、命名、授牌
3、各高校、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基地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和学术带头人的培养,进一步加强教育科研队伍建设和条件保障,并按不少于自治区课题经费投入的1:1比例匹配基地研究建设经费
各培育基地要积极承担自治区重大科研任务,通过项目研究引导和支撑本地区教育改革和学校特色发展,并真正把基地建设为我区教育创新的实践基地、教育改革发展的研究基地、教师科研的实训基地和教育典型的辐射阵地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首批教育创新科研实验培育基地名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二O一二年十月十九日1内蒙古自治区首批教育创新科研实验培育基地名单1、内蒙古工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研究方向:本科教育)2、赤峰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研究方向:教师教育)3、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职业教育研究所(研究方向:高职教育)4、内蒙古经贸外语学院(研究方向: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