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专业(适用于0 9 级以后含0 9 级学生) 一、专业简介 环境科学以人类——环境系统为其特定的研究对象,主要研究环境在人类活动强烈干预下所发生的变化和为了保持这个系统的稳定性所应采取的对策与措施。在宏观上研究人类同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对立统一关系,揭示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基本规律;在微观上研究环境中的物质,尤其是人类活动排放的污染物在有机体内迁移、转化和积累的过程及其运动规律,探索其对生命的影响及其作用机理等。因此,环境科学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学科,不仅牵涉到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科学的许多部门,而且还涉及经济学、社会学和法学等社会科学方面,需要充分运用地学、生物学、化学、物理学、医学、工程学、数学、计算科学以及社会学、经济学等多种学科的知识。 环境科学的任务就是要揭示人类与环境二者之间的辨证关系,掌握其发展规律,调控二者之间物质、能量与信息的交换过程,寻求解决矛盾的途径和方法,以求人类——环境系统的协调和持续发展。其主要任务有:(1 )了解人类与环境的发展规律;(2 )研究人类与环境的关系;(3 )探索人类活动强烈影响下环境的全球性变化;(4 )开发环境污染防治技术与制订环境管理法规。 环境科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而且还处在蓬勃发展之中,对环境科学的分科体系迄今尚未有一致的看法。由于环境问题的重要性和综合性,许多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科学部门都已积极参加环境科学的研究,形成了许多相互渗透、相互交叉的分支学科。其中属于自然科学方面的有环境地学、环境生物学、环境化学、环境物理学和环境医学;属于社会科学方面的有环境法学、环境经济学和环境管理学等;属于工程科学方面的有环境工程学等。 本专业毕业后可在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生态学、自然地理等专业方向进一步深造;可从事环境规划、环境法、环境经济、环境管理和政策、环境信息、环境质量评价、自然资源与自然生态保护等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可从事环境监测等工作;可去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从事教学和科研及管理工作。 二、专业培养要求、目标 目标:培养具备环境科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及行政部门等从事科研、教学、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环境科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受到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环境管理的基本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