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推广工作的实施意见》通知劳社鉴发(2004)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为贯彻党中央提出的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发展战略,紧密配合劳动保障部实施的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和高职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认真做好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工作,进一步完善考试体系,扩大考试规模,保证考试质量,使更多的劳动者掌握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以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促进就业与再就业工作
我们制定了《进一步做好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推广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本《实施意见》已征得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你们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目标和措施,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推广工作
附件:1、《进一步做好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实施意见》2、2002-2004年已开发模块/平台及开考模块/平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二○○四年六月二日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附件一进一步做好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推广工作的实施意见为适应国家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加强计算机及信息高新技术领域新职业、新工种职业技能培训与考核工作,1996年原劳动部下发《关于开展计算机及信息高新技术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劳部发(1996)19号)文件,批准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培训考试
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者由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作为具备相应工作能力的凭证
1997年,部培训就业司和技能鉴定中心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国开展计算机及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劳培司字(1997)63号),规定“《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作为反映计算机操作技能水平的基础性职业资格证书,在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