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人员不聚集管理监督预警机制方案为切实减少公众聚集,降低疫情防控风险,现就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传播和扩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自治区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八项监测预警机制建设指导意见》和《兵团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落实自治区八项监测预警机制分工方案》要求,结合师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警机制
一、工作目标通过对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活动的管理监督,避免因人员聚集活动导致疫情传播蔓延,对人群聚集情况进行分析和风险研判,采取有效管理措施,达到控制疫情发生的目的
二、基本原则1
坚持“非必须不举办、非必要不开展”原则,各级各类学校严格落实聚集性活动上报制度,除正常教学外,聚集性活动大于 30 人的应向教育局疫情防控主要领导报告,禁止组织开展 50 人以上聚集性活动
坚持“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原则
各级各类学校要明确校内可能发生人员聚集的各类场所(如大门口、食堂、宿舍、教师、阶梯教室、楼道等),有针对性的制定师生及-2-家长不聚集活动的具体工作措施,强化辖区内人员聚集活动的管理与监督
坚持“谁主管、谁负
有组织的聚集活动,由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承担责任,师生自发性聚集活动,由活动的举办者和承办者承担直接责任,学校党组织承担审批责任
各级各类学校主要领导承担师生疫情防控知识培训、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监督检查责任
坚持“非必须不举办,凡聚集必审批”原则
有组织的人员聚集活动,由学校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向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申请、审批;确需人员聚集的师生自发性活动,由活动举办者(或承办者)向本单位疫情负责人申请、审批
坚持“小班教学、合理间距”的原则
原则上师生在教室内实行小班教学,每班不超过 30 人;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控制每班培训人数,实行“小班化”教学,确保学员相互间隔 1 米以上;户外活动保持合理间距,减